選案理由
以低門檻的公共使用檢驗統一框架,而不把骨架只當展覽外觀。
實景與可核實圖紙
主次結構、接口與使用
- Reported 重複木柱及屋架形成整體亭體,端部保持清晰節奏。
- Reported 階梯平台兼作座席和活動場地;掛展板不是本案已知主要功能。
- Reported 柱列與台階讓停留、觀看及穿行共享同一空間。
- Unknown 未見按月拆換主框架或展示插件的紀錄。
青島轉用推論
- Inferred 青島主架下保留可坐、可等候及可開幕的公共地帶。
- Inferred 構件方向可以框出舊建築,但展板另設低密度掛點。